电影《酒徒》

酒徒唯一坚持的操守就是酒精,面朋友的离去,甚至关爱自己老人割腕自杀,也无法改变酒徒的操守。《酒徒》不单是为了说操守,它反应社会现实。小说原作于1962年在《星岛晚报》连载,2010电影《酒徒》上映,虽然时隔多年,现实没变。文人墨客因现实压力,抛弃梦想,以酒精逃避现实的压力。

这是一篇转载的影评,原文地址:http://movie.douban.com/review/5209992/

即使因为醉酒导致雷老太的割腕自杀,不安与愧疚催使他在日记中写下“从今天起戒酒”,刘先生仍在傍晚时分去到餐厅喝了几杯白兰地。这就是酒徒,酒精门下之徒,可这算得上他唯一坚持的操守了。

其他的操守,等下,他有什么操守可言?理想和爱情?

理想的话,以海明威自比的他不是不希望能有出头之日,且以文学之名。

按照原著,刘先生他不仅熟悉并热爱乔哀思、普鲁斯特、海明威,并是一个对五四新文学有自己独到见解的饱学之隐士,绝不单单是一个对西方文学有所了解郁郁不得志而无需同情的半衰老男人。但电影之中能够体现他的才华之处可谓少之又少,无非几个外文小说封面的特写,麦荷门的来信与对话稍能体现,且都以西方文学为主,除了那一尊鲁迅全身像和对《子夜》、《激流》的简短评论,得以让人意识到刘先生或许对五四新文学有所认识,但其深浅如何着实难为观众所能探测得到也。或者是为了不使片子显得沉闷,从而削减了大部分的文学讨论,总之刘先生的文学质素体现如此之单薄也无可厚非了。

他早就明白“文学是一种劳役”,需要“像牛一样默默耕耘”,并以此激励自己与同伴。麦荷门这个年轻人所持有的文学梦想或多或少有一部分是他浇灌出来的,反而到最后是他拔旗撤退了。“编剧生活不安定,奸商盗版成风,政府不能保证编剧的权益,观众水平太低,整个大环境是这样”这是他酒醉迷蒙中阐述没有好剧本的原因,也是他一步步从此端滑向彼端的原因:频繁的搬家和窘迫的生活,花费心血写成的武侠小说被报馆退回更说以后都不采用,交往二十多年的导演骗走他的剧本而无计可施。

“吾意已决,不能继续再做傻瓜,不能挨饿,不能不喝酒,不能因为交不出房租而发愁”,所以一开始还暗想四毫子小说毒害了十七岁少女,到最后为了“谋稻粱”他也下手写《潘金莲做包租婆》这类色情小说。就是这种“不必构思,不必布局,不必刻画人物,更不必制造气氛”的作品偏偏能换取他的房租和酒钱。所以“即使有《老人与海》,谁会欣赏呢?”,他还能说什么?除了心灰意冷。经历过生活与情感上的双重窘迫,非身处其境的麦荷门再跟他讲乔哀思,再跟他讲理想,非但不能激励他,反而只会加深他的挫败感。

摆在桌上的《前卫文学》创刊号简直是对他的极大嘲笑,可惜这个时候他已经看不进去此类“严肃文学”,烦躁之下翻看几下便扔到一边去,还要写潘金莲呢。麦荷门心怀激动电话过来要这位老友提意见,他只能含糊其辞说水准不错。直到最后麦荷门要他提供一些外文材料以供翻译,才道出自己近来根本没有看过文学方面的书。

理发店里,麦荷门说起发行量奇差(果然啊,在香港办杂志,水平不可以超过《青年园地》,否则必蚀)。但马上表决心:只要有一个读者,也绝对要出版。被荷门的坚持所打动,刘先生主动说可以写一篇小说。荷门欣然,又似无意的问起用哪个笔名,已经在报上发了四篇黄色小说“平常的笔名”怎么可以在《前卫文学》上再刊登作品?他愣了一下,怅然,明白两人已是渐行渐远。

海明威,卖掉。 D.H 劳伦斯,卖掉。托马斯·曼,卖掉。加缪,卖掉……十五斤,三十元。卖书的行为彻底抽空了他。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觉得自己分外可怜,终于背弃了多年前的自己,此时真乃茕然一身于天地间了。

满腹经纶终化牢骚。

就让理想在酒杯里游泳,就让希望在酒杯里游泳,就让悲哀在酒杯里游泳。

饮酒解不了愁,那就饮滴露吧。自杀未遂的他,答应待他如亲儿的雷老太不再饮酒。在便利店只要了烟,在饭馆只要了热咖啡,可途径舞厅时,约摸是想起杨露,还是折回来又踏进去。琥珀色的液体灌入喉,便开始大段大段回忆:想起上海的初恋,想起她嫁作他人妇时自己醉得不辨方向。女人的脸庞一一闪过,刘先生的哭泣便是这生锈感情的落雨天。

江丽丽看他看得很明白透彻,知晓他的境地,但根本不会出手搭救,因为她最明白什么对自己有利,知道如何说动他,永远自得,毫无愧色。画展中遇到江丽丽,彼时已经升级作太太了,丈夫恰是雇人打他的纱厂老板。跟他结婚?为什么?因为,他有钱,有钱。女人也可以一点一点地摧毁他的信念。他逐渐相信钱是一切的主宰 钱是魔鬼。它的力量比神还大,尤其是在香港这种社会里。

司马莉,这个早熟的十七岁少女,几次三番勾引他,因为迷恋他的文人风度与成熟。或许是将自己当作洛丽塔了,又或许是四毫子小说看多了。喝酒抽烟言语动作挑逗在他看来,统统都是自暴自弃的行径。当司马莉一脸骄傲宣告她十五岁就堕过胎时,看着那稚嫩又显无知的脸颊,只发警告:对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头脑太新会危险。

他不会顺势做戏,如司马莉所言,头脑太旧。他憎恶这等不知自爱之人,他憎恶司马莉,怎么可能会因她变身亨博特?

求而不得的司马莉施耍诡计企图迫使他搬家以逼其就范(这又是何等拙劣幼稚的行为啊),由此遇到王太太。对王太太,这个不喝酒也要把酒柜里摆满酒的女人,刘先生并不想多做了解。王太太不了解他的内心,只期望能从外部生活细节温暖他留住他,而这断然不是他所期望的。当王太太得知他是因为武侠小说写不好(不是因为她)而烦恼时明显松了口气:“原来这样”,他不解地反问“你一点都不觉得严重?”

但还是有丰美的吃食,一杯酒下肚,半块肉进嘴,眯着眼从这个角度看擦橱窗的王太太,笑意盈盈回头看他,不是不动人的。那他在想什么?看到桌上玻璃杯中罩着的昆虫最终放弃了挣扎。推开前来扶他的王太太,踉跄走开。

王 太太终究是不懂他的,给他钱,这成什么了?尊严大过天,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必须搬走。可怜王太太寻到他新住处,躺在他床上缓缓解扣子,也无济于事。而刘先生的这番“不作为”的羞辱导致她服了半瓶滴露。

他几乎是把杨露当作爱人了。“在许许多多杂乱的思念中,一个思念忽然战胜了一切, 我急于在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身上做一次英雄”。不同于司马莉,同样十七岁的杨露让他怜惜。他们相处得很愉快,但他已经明白:把她当作妓女,他是英雄;把她当作爱人,他渺小得可怜。所以当杨露提及已经厌倦伴舞生涯时他含糊其辞,立刻转移话题:猫王的歌,薯仔舞,明星,这些统统是安全的话题。杨露说已经爱上他时,他不做回应。

最后一次食饭,杨露说要嫁人了,一个年轻的客人。可之前她都说厌烦年轻人和老年人的啊,这“年轻”两字犹如两支箭,直射他心,又刺又痛。借着酒意:哦呼呼!来饮酒啦。这时候杨露定是非常厌烦他的,不然不会酒瓶子砸上他脑袋,砸得他脑震荡。

出院后独寻了几次杨露,未果。独自饮酒时一个中年妇女说要介绍女儿给他, 300 块。在门口看到一张怯生生而又稚嫩的脸,推推搡搡间女人把他身上的钱全部掏走。二十岁,第一次,爸爸生病没钱买药,这样老套的回答难以忍受,刘先生踉跄着走了。女孩实际上十五六岁,定是被母亲强逼着接客。杨露找不到,找到江丽丽时听得一句“我不认识他”,回到住处翻开钱盒,只有零钱。却扑去要找那个少女,何必去找她?只因为万念俱灰,才想见见那个比他更可怜的少女。

战争年代折磨人,和平年代也折磨人。导演总在饭局谈笑风生间安排战争的细节回忆,那些血腥残忍的描述映衬着酒馆里的觥筹杯盏,更显得可怖。无论是趴在墙头看到砍头而吓得噩梦连连的小孩还是没了头颅仍在街上奔走的汉子,抑或是竹簧里脑浆横流的级长,身历八·一三和一·二八孤身在香港的刘先生,一生都被噩梦拖着拽着,不得所终。他能去向哪里?谁能为他辩解?

PS.这部电影当真是黄国兆导演为了刘以鬯老先生致敬之作品。观影后,黄导演说只要大家看完这电影心生找来小说看的念头,那,目的就达到了。说起买下这版权10年,筹备下来还未开拍年限就过了,无奈之下找到刘老先生商量,老先生慷慨,说再给5年吧。倒是黄导演非常之不好意思,让一个年逾九十的老人等这么久才看自己作品。
黄导演是个非常真诚的人,不惮于叙说自己的拍片时的窘迫,抵押房子,内景为主,甚至一个演员饰两角(不得不说蒋祖曼的厉害)。自云会有些折扣,但已经很了不起了。诸多感动,不知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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